教务﹝2018﹞ 11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网上评教的通知
各院(系、部):
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促进师生间信息交流,有利于教学相长,也有利于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网上评教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测评对象
本学期所开课程的全部专、兼职任课教师。
二、参评人员及时间安排
全体2014、2015、2016、2017级学生(2018年3月4日前完成评教)
学校及各院(系、部)督导、院(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辅导员(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评教)
四、评教主体权重设置为:
学生40%、督导15%、院(系、部)负责人10%、教研室主任15%、同行10%、辅导员10%。
五、评教程序
第一步:输入网址:http://222.193.112.69/jwweb/, 第二步:点击页面上的“用户登录”,在身份栏中选择:“学生”或“教师教辅人员”;输入“学号”或“工号”及密码。点击“登录”后核对左下角:姓名、学号或工号。
第三步:点击“网上评教”栏,进入后点击“提交评价表”,进入评价页面,页面将会出现本学期课程和教师信息。
评价本学期教师任课质量,则选定被评价教师,点击“未评”,就会出现该教师的评价表。然后逐项选择点击每个指标选项(四个等级:优、良、一般、差),不要漏选,否则评价结果无效;选择完成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后,再点击“确定”,即完成了对该教师的评教,直至所有被评教师均被评价为止。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宣传、组织动员工作。
2.各院(系)辅导员要特别提醒学生必须本人参评,切不可由他人替代。如不参与评教,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
3.各院(系、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督导、教师、辅导员在指定时间进行评教工作,其评教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希望全校师生本着提高、促进和改进教师的教学质量的高度责任心积极参与期末评教工作。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 1 月 17 日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 1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