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60号
关于2023届毕业学生申请自学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2023届毕业学生申请自学重修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5月30日——5月31日,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二、申请条件和考试资格取得方式
1.本次考试仅面向2023届毕业学生,可申请考试的为成绩不合格课程或不满意当前绩点需注销重修的课程。
2.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考试申请并按学分缴纳费用,二级学院审核汇总盖章确认后,学生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三、考试费用
学生按照每学分160元缴纳费用,二级学院收取后于5月29日10:00前统一交至财务处。
四、考试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汇总报名数据(附件:2022-2023学年自学重修考试报名汇总表),5月28日12:00前把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给教务办胡老师,5月29日11:00前把报名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后连同缴费单据交给胡老师,教务办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2.由二级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课程,请二级学院参照教务办统一安排的时间安排考试考核,及时录入成绩。
附件:2022-2023学年自学重修考试报名汇总表.xlsx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