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85号
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71号)文件要求,经课程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部审核,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2023年决定立项建设35门一流课程,现对立项课程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确定《会计学》等35门课程为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其中线下一流课程2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8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6门(名单见附件)。
二、课程建设管理
(一)建设周期
本轮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以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
(二)建设要求
本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的重点建设目标是落实新人才培养方案,切实提高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并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15号)等文件和课程建设申报书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三)经费管理
为有效推动一流课程的持续建设,鼓励相关学院、部坚持开展课程改革,发挥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对于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给予课程建设经费(具体见附件)。请各课程负责人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附件:j9九游会登录网址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名单.docx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