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29号
2023-2024-1学期期中结课课程考试考情通报(一)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在2023年11月8日2023-2024-1学期期中结课课程考试中李莹等同学违纪,现通报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考试课程 | 违纪情节 |
js22120414 | 2022级审计4班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携带纸条放在试卷下 | |
js22020229 | 覃禹铭 | 2022级财管2班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携带纸条放在试卷下 |
李莹等同学的考试成绩将按零分记录,同时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维护学校良好的考风,避免违纪事件的再次发生。
欢迎全校师生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5780072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